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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研究:现状、特点及反思

[发布时间:2016-05-07 23:30:20] [访问量:]
 

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研究:现状、特点及反思

唐 斌

(江西财经大学人文学院  南昌 330013

  要:随着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快速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也日渐丰富。目前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概念界定、动因与功能、路径与特征、区域模式及特点、运作困境及应对策略等层面,但在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区域模式比较、中微观层次问题的关注、西方知识与本土经验之间的衔接、研究对策的实效性与前瞻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的完善。

关键词:社会工作职业化;研究现状;反思

 

作为一种以助人为宗旨、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门职业,社会工作在西方国家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近十余年来,随着上海、深圳、广州等地社会工作职业化实践的不断深入,国内的相关理论研究也日趋丰富。目前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概念界定、动因与功能、路径与特征、区域模式及特点、运作困境及应对策略等层面。

一、社会工作职业化概念的界定

从词义上讲,“职业化”(occupationalization)是指一种职业逐步形成并被社会认可的过程,具体可表现为一种兼职、免薪的志愿活动逐步发展成为一种专职、受薪的工作;而“专业化”(professionalization)则指某一职业专业性程度变化的过程,即该职业在由非专业(non-profession)、半专业(semi-profession)到完全专业(full-profession)的连续体中改变位置的过程。[1]但由于东西方语境的差异,国内一些研究者在引介西方同行的相关论点时,经常将英文中的professionalization片面理解为“职业化”,而忽视其更多强调“专业化”的本意,从而导致在社会工作职业化研究方面,学者们经常将职业化与专业化两个概念不加区别地混淆使用。

为解决社会工作职业化概念界定的难题,国内一些学者做了有意义的探索。例如:王思斌认为,职业化是指某种劳动岗位变为社会所承认的职业并形成体系的过程,当前我国存在实际社会工作和专业社会工作两种性质的社会工作,因此也就存在两种类型的社会工作职业化,即实际社会工作者的身份转换型职业化与社会工作毕业生的专业支持型职业化。[2]孙莹也认为社会工作职业化在发展轨迹上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即职业的专业化和专业的职业化。前者强调在职工作人员的培养问题,即为职业领域未经专业训练的社会工作者提供各种短期培训,使之从“半专业化”逐步走向“专业化”;而后者侧重于专业人才嵌入既有社会服务体系的问题,主要是指受过专业训练的社会工作者能够顺利进入实务领域,将社会工作的理念、知识与方法带入职业领域。[3]尹保华则指出社会工作职业化与专业化之间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其中前者是指社会工作或社会服务作为社会分工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存在并得到发展的问题,后者指的是从事社会工作的人是否具备专业素质,持守专业理念、运用专业方法进行服务的问题。从这种意义上讲,社会工作职业化是专业化的基础。[4]

二、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动因与功能

关于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动因,李迎生总结为四大方面:国家社会建设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党和政府全力推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事业快速发展、国外及港台相关经验可资借鉴等。[5]张昱则将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动力因素归纳为现实的实体性力量和虚拟的背景性力量两大类,其中现实的实体性力量主要包括政府、社会工作教育者、社会工作实务者、境外及国外社会工作力量、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等,而虚拟的背景性力量则包括社会转型、传统文化等。[6]这些动力因素在社会工作职业化过程中分别扮演了不同的角色:社会转型是内在动力;政府是重要主体和保证;专业教育工作者的倡导和实践是直接动力;社会工作者是型塑者;服务对象的认同是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传统工作体系是推拉者;境外力量是模式性力量;传统与现代文化是基础。其中,政府起到了需求提供、政策制定、支持和推动的作用。[7]葛道顺还借鉴林毅夫的“制度变迁的强制性与诱致性”理论,认为中国长期严密的行政化社区管理方式,没有给诱致性社会工作制度变迁带来足够空间,因此强制性的政府推动是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主要动力。[8]熊跃根也指出,与西方不同,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并非完全由社会需要所主导,而更多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引发的问题所致,即政府部门遵循“管理”社会或实施“社会控制”的目的,为确保政治稳定、社会稳定的大局而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9]王思斌认为,政府在我国社会工作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的承认程度决定性地影响了社会工作的发展。但社会工作群体的自我承认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工作的被承认和发展必须以社会工作群体的自我承认为基础。[10]

吴铎等人认为,推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有助于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提升社会应对风险的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11]徐永祥先后撰文指出,现代社会工作不仅是一种“助人自助”的学科门类,也是一种社会职业和社会组织的类型,更是现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一种重要手段,并具有建构和谐社会的功能。[12]李迎生认为,社会工作职业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具体可表现为社会工作者是民生问题的解决者、社会公正的促进者、社会问题的预防者、弱者潜能的开发者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13]

三、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路径与特征

在西方,社会工作最早源自于以志愿者为主体的慈善救济活动,继而才出现全职的工作和专业的组织。在民间社会工作的地位及其影响日益凸显,并逐渐成为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之后,政府才“适时”加以规范和引导,并将其提升为国家层面的一种制度安排。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人口老龄化压力增大、弱势群体增多、贫富分化严重、群体性冲突加剧等问题也日渐凸显,这使得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的重建与发展具有了必要性。但由于中国外发后生、政府主导的现代化模式及特点,政府在资源控制与分配、制度供给与规则制定等方面依然占据着绝对优势和地位,社会工作的重建与发展从一开始就被打上了政府强力推进的深刻烙印,从社会工作职业化路径的选择、社会工作管理体制的构建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培育、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整个过程都无比彰显政府的强势作用及影响。因此,我国社会工作的职业化遵循的不是类似于西方“专业实践先于专业教育”、“民间发展早于政府介入”的“自下而上”出场路径,而是遵循了党和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的“体用逻辑”,即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为“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为“用”,是一种“因体起用”、“以用强体”的实践逻辑。[14]

王思斌最早运用“嵌入性”概念来分析中国内地社会工作职业化的特征[15],其认为由于受到现有社会结构和制度依赖等条件的制约,专业社会工作必须进入传统行政性社会工作占主导地位或基本覆盖的社会空间发挥作用,但由于这种社会空间具有很强的行政性、层级性和自上而下的特点,并与专业社会工作发挥作用的自由空间有很大差异,所以专业社会工作只能“嵌入性”发展,这种“嵌入性”具体可体现在制度、项目、服务等诸多层面。尽管专业社会工作目前仅处于一种“弱嵌入”,但其与行政性社会工作之间会呈现一种“互构性演化”的态势。[16]在随后的研究中,王思斌进一步运用依附性嵌入和自主性嵌入、边缘化嵌入和核心化嵌入、浅层嵌入和深层嵌入等变量来分析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并指出专业性是社会工作嵌入性发展的基础和优势,而政府部门、社区工作人员以及服务对象等主体的接纳与支持则会影响着专业社会工作嵌入性发展的进程。虽然目前社会工作发展是政府主导下的专业弱自主嵌入,但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转型的加深和新的社会管理格局的逐步形成,社会工作将走向“政府——专业合作”下的深度嵌入。[17]

王思斌关于社会工作“嵌入性发展”的阐释,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可,学者们还结合具体案例进一步分析了“嵌入性发展”给社会工作职业化所带来的冲击与影响。例如:张昱以2003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启动的社会工作职业化实践为例,来探讨和反思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生成和发展的内在逻辑,其认为上海的社会工作职业化首先不是在与其相关性最大的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启动,而是在最强调“惩罚性”的政法领域生成,这反映出上海社会工作职业化“问题导向、增量嵌入”的生成特点。尽管这种生成方式使得社会工作实务能够嵌入原有的社会管理体系,并成为社会体制改革的开启者和催化剂,但也导致职业社会工作陷入刚性管理与专业服务的张力。[18]唐斌也以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等三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例,来具体分析政府对社工机构的结构性强嵌入,以及社工机构对政府的制度性和职能性弱嵌入,并指出政府与社工机构之间的相互嵌入在客观上导致后者出现组织结构松散化、运作行政化、业绩评估形式化、机构认同度低等负面后果。[19]郑玥则以北京的医务社会工作为例,指出社会工作嵌入现有医疗体系与医院环境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并呈现出嵌入初期失败、专业性稀释与边缘性嵌入、嵌入层级升级困难等“绞溢”现象。[20]

为解决社会工作“嵌入性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一些学者也进行了探索性研究。例如朱建刚、陈安娜通过一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案例分析,对社会工作嵌入性发展过程中的权力关系进行考察,进而分析这种嵌入对街区权力结构及专业社工主体的影响。该研究认为,复杂的街区权力关系限制了专业社工深度嵌入社区治理,这使得表面光鲜的社会工作在街区权力体系中逐渐式微,失去影响,并诱使社会工作外部服务行政化、内部治理官僚化和专业建制化。为解决这一难题,就要有专业社会工作的批判意识,策略性地与街区政府建立既独立又合作的关系,社会工作者还需要重拾资源公平分配的价值观,与原有的本土社会工作结盟,这样才能推动街区社会治理的民主化变革。[21]徐小霞则以农村养老社会福利体系的社会工作嵌入为例,将社会工作的嵌入途径总结为三个层面:关系建立,能力建设以及组织建设,并指出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是众多行动主体共同参与的结果,需要各方的自我调适与自我建构。首先,社会工作的嵌入是对现行社会政策的迎合,因此需要政策调适;其次,社会工作的嵌入形成对老年人的“增权赋能”,因而需要激发老年人群体的行动自觉;第三,社会工作促进农村社会秩序,所以需要农村社会的适应性接纳。[22]

四、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区域模式及特点

经过十余年的探索与实践,目前中国内地已经形成日趋多元的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模式。如果按照区域划分,这些模式大致可划分三种类型:一是以上海、深圳、广州等为代表的城市社会工作模式;二是以江西万载为代表的农村社会工作模式;三是四川汶川、青海玉树等地因灾害援建而形成的灾害社会工作模式。以上三种模式分别体现了我国东南沿海发达城市、中部欠发达农村、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工作职业化的不同路径及特点。

(一)以沪深穗为代表的城市社会工作模式

为加强对社区吸戒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等“高危人群”的帮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上海市于20038月就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创建,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社工机构承接与落实服务的方式来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尽管上海开启了中国内地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先河,但其“政府权力过度介入、社工机构行政化倾向严重”的运作特性也饱受诟病。

在充分借鉴上海经验的基础上,深圳在20079月启动的社会工作职业化过程中恪守了“民间运作”原则:一是社工机构与政府没有任何利益关联,避免其成为变相的政府机构;二是政府向机构购买服务,避免社工成为变相的政府雇员;三是政府通过招投标公开购买服务,避免个别机构垄断服务。各级政府在引领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谨慎地将自己定位为制度设计者、制度维护者和服务购买者,在宏观层面有限地介入,避免行政运作。[23]另外,深圳还充分发挥了地缘优势,从香港聘请一批资深社工到深圳担任督导,并逐步培育本土督导,构建督导机制。

与深圳所推行的社工岗位购买和项目购买不同,广州通过全力打造“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来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即以街道为单元设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民办社工机构承接运营服务的方式,以家庭、青少年、长者等重点群体的服务为核心,以低保收入人群等困难群体为重点,科学设置服务项目,面向全体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服务。

如果从政府购买社工机构服务的方式来看,上海市政府向新航、阳光、自强三大社工机构购买服务应属于一种“依赖关系非竞争性购买”模式,而深圳和广州市政府培育的则是另一种“独立关系竞争性购买”模式。[24]

(二)以江西万载为代表的农村社会工作模式

尽管在2007年江西万载启动农村社会工作试点之前,香港理工大学、云南大学、长沙民政学院等高校师生在云南平寨、湖南凤凰和古丈分别进行了农村社会工作的探索与实践,并形成了所谓的“平寨模式”和“湘西模式”。但无论是平寨模式还是湘西模式,更多只是高校实习或项目运作,并没有真正促成当地农村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另外,平寨和湘西模式均为微观取向,其实践范围仅是一个或几个村,无论受众面还是社会影响都非常有限,而万载的实践则是宏观取向,社会工作不仅覆盖全县村落,还推广至城镇社区,甚至部分企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影响较为广泛,并对全国其他地区形成了一定的示范效应。[25]

与沪深穗城市社会工作模式相类似,万载农村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样也得益于政府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无论是领导机构的设置、社工岗位的开发和工作平台的搭建,抑或人才队伍的培育、社会舆论的宣传和社工实务的推进,都离不开政府的强势建构和行政运作。因此,戴利朝将政府动员、全民参与式的万载农村社会工作模式称之为“一种政治过程”。[26]能否跳出政府“运动式治理”的窠臼,摆脱“政府动而民众不动,上层动而基层不动”困局,也成为万载农村社会工作模式可持续发展所必须攻克的难题。[27]

(三)以汶川、玉树为代表的灾害社会工作模式

汶川和玉树地震不仅是人类史上的重大灾害事件,在客观上也成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助推器,尤其为内地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徐选国认为,与“深圳模式”和“上海模式”不同,灾害社会工作在生成机制上具有三大特点:(1)移植性。即灾害社会工作起步的显著特征,主要体现为社会工作从外界不断植入,因各种因素限制而未能有效落地,这反映出政府对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的防备与不信任;(2)嵌入性。即灾害社会工作落地的根本体现,是指专业社会工作力量度过了紧急救援阶段的尴尬时期之后,在临时安置阶段和灾后重建阶段前期主动适应灾区的原有制度、体制和社会脉络;(3)融合性。即灾害社会工作扎根的主要特征,是指社会工作在灾区起步、落地的基础上,得到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力量(国内外专业力量、基金会、其他社会组织等)、当地社区民众、个人等多元主体的共同推动,并与以上多元主体逐渐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28]

边慧敏等人基于汶川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状况的调查,指出灾区社会工作在合法性、保障性、长期性、规范性、有效性、发展性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应通过加强灾区社会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加大灾区社会工作的经费投入,促进灾区社会工作本土化。[29]乔益洁等人也结合青海玉树的实践认为,尽管各方社会工作力量在介入灾害救援与恢复重建过程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恶劣的自然环境、独特的藏区文化等因素对一线社会工作人员的本土知识、工作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都提出了严峻的考验。[30]

五、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运作困境及应对策略

尽管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战略任务以来,中国内地的社会工作职业化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作为一种专业和职业的社会工作仍然没有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与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缺乏专门法律法规制度的支撑;社会工作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不完善,缺乏牵头部门,统筹规划少,协调力度小,缺少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务序列,缺少应有的专业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现有社会工作存在着行政化倾向明显而专业化不足的特征;社会工作财政投入不足,政府购买服务不够,从事社会工作的民间组织发育不健全,大量社会问题无人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总量严重不足,结构不合理,地域分布不平衡,专门人才流失严重等。[31]导致社会工作职业化运作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体制约束等结构性因素,也有社会工作教育缺失方面的因素,还有公众认同度亟待提高等社会层面因素。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学者们也各抒己见。例如:李迎生借鉴于欧美及港台的经验,提出明确岗位设置、提高社会认同度、健全职业制度体系、实现人才培养与职业资格衔接、加快第三部门发展、探索职业化本土路径等六大策略;[32]史柏年建议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应选择“巩固外围、突破内线、典型示范、由点及面”道路;[33]尹保华主张应建立相对完善的社会工作立法和规章制度、高度重视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民间的推动力量、端正对社会工作职业化长期和渐进发展的认识、通过专业教育建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等;[34]叶兴华认为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应从资格认定、职业岗位、薪酬体系、培训制度和管理机构等方面入手;[35]郭伟和等人还警示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不应把过度追求专业技术和专业地位当作发展的核心,而应积极介入社会问题,去反思发展案主增权的策略和方法,以促进社会正义目标的实现。[36]

六、结语: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研究的反思

综上可见,近些年来随着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也日趋丰富多样,并经历了对境外知识与经验的简单引介到注重本土实践的转向,从偏重于理论研究到理论实务研究并重的转向。现有的研究为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参考框架,但在以下方面仍然需要做进一步充实与完善:

第一,大多数研究仅停留在零散的“局部观察”阶段,研究结果也呈现出碎片化、简单化、表面化等倾向,鲜有针对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典型实践(例如上海、深圳、广州和江西万载等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模式)做深入全面的比较研究。

第二,大多偏向于从宏观层面对社会工作职业化问题进行探讨,对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外部环境和体制约束等因素考虑过多,但对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具体发展进程、社会工作职业的构成要素、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倦怠等中微观层次问题则关注得相对较少。

第三,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西方知识与本土经验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很多学者在引介西方社会工作职业化经验时存在着“简单套用”或“硬性嵌入”的倾向,对中国本土情境及其特性不够敏感或思考不足,并习惯于在一种西方和本土的二元对立语境中探讨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路径。

第四,更多地体现为一般性、程式化思考,而疏于对生动、复杂经验事实的探究与考察,这种分析方式所导致的后果之一就是学者们的研究结论经常无益于现实问题的解决。例如:针对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政府权力控制问题,很多学者主张政府应切实转变职能,避免权力过度介入,但这个至关重要的“度”如何确定和把握却经常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第五,较之于实践而言,现有的理论研究也明显滞后。例如,上海的社会工作职业化正面临着政府主导推动之后何时退出、怎样退出,以及政府退出以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如何自主运作等瓶颈问题;深圳目前也遭遇如何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良莠不齐和存在无序竞争等难题;在类似于江西这样经济、人才和区位优势不明显的地区,如何“盘活存量资源、注入专业元素”,以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此类问题,目前国内还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从而无法为实践提供前瞻性指导。

 

注释:

[1]Vollmer H. M., Mills D. L. Professionalization. Englewood Cliffs, N. J.: Prentice-Hall, 1966: 136-158.

[2]王思斌:《体制转变中社会工作的职业化进程》,《北京科技大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第23页。

[3]孙莹:《社会工作职业发展的基本要素分析》,载王思斌主编:《社会工作专业化及本土化实践》,北京:社会工作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47248页。

[4]尹保华:《社会工作职业化概念解读》,《社会工作》,2008年第4期(下半月),第20页。

[5][13][32]李迎生:《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推进策略》,《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5期,第109114页。

[6]张昱:《走向专业化时代的社会工作》,《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2010年会文件汇编》

[7]张昱、孙志丽:《社会工作的社会建构》,《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第3137页。

[8]葛道顺:《我国社会工作制度: 变迁中的建构》,《东岳论丛》,2012年第10期,第29页。

[9]李晓凤、漆志超:《嵌入性发展格局下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探索--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2010年年会述评》,《社会工作》,2010年第10期(上半月),第1219页。

[10]王思斌:《走向承认:中国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河北学刊》,2013年第6期,第112页。

[11]吴铎、陈良瑾、张昱:《中国社会工作二十年发展分析与前瞻》,载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组编:《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报告(19882008)》,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9年版,第3334页。

[12]徐永祥:《社会体制改革与和谐社会建构》,《光明日报》,2005524;《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河北学刊》,2007年第3期,第 6769页。

[14]马志强 :《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的体用逻辑——对社会工作发展的本土性解释》,《社会主义研究》,2012年第3期,第81页。

[15]王思斌:《嵌入性与社会工作发展》,《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2008年会文件汇编》。

[16]王思斌、阮曾媛琪:《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第128140页。

[17]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2期,第206221页。

[18]张昱:《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实务的实践逻辑及其反思》,《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第8184页。

[19]唐斌:《社会工作机构与政府组织的相互嵌入及其影响》,《社会工作》,2010年第7期(下半月),第912页。

[20]郑玥:《医务社会工作嵌入初期的“绞溢”现象研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2年硕士论文。

[21]朱建刚、陈安娜:《嵌入中的专业社会工作与街区权力关系——对一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个案分析》,《社会学研究》,2013年第1期,第4364页。

[22]徐小霞:《略论社会工作嵌入农村养老社会福利体系的意义效应》,《社会工作》,2011年第12期(下半月),第1922页。

[23]刘润华:《以制度创新推进社会工作——深圳社会工作探索》,《中国民政》,2008年第12期,第4446页。

[24]王名、乐园:《中国民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购买的模式分析》,《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4期,第513页。

[25]戴利朝:《社会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功能与作用评估》,载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农村社会工作研究》,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版,第196197页。

[26]戴利朝:《当前中国内地落后地区社会工作发展的探索》,《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2008年会文件汇编》。

[27]田先红:《农村社会工作的万载试验》,《决策》,2012年第Z1期,第6466页。

[28]徐选国:《“国家—社会”关系范式下灾害社会工作的生成机制研究——以四川社会工作实践为例》,《天府新论》,2014年第2期,第126132页。

[29]边慧敏、林胜冰、邓湘树:《灾害社会工作:现状、问题与对策——基于汶川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情况的调查》,《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其12期,第7275

[30]乔益洁、赵文财:《经验与反思:玉树灾害社会工作与社区重建》,《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第16页。

[31]何增科:《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的社会工作发展思路——中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之三》,《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7年第10期,第5054页。

[33]史柏年:《体制因素与专业认同——兼谈社会工作职业化策略》,《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第611页。

[34]尹保华:《试论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社会主义研究》,2008年第1期,第116118页。

[35]叶兴华:《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过程中的政策选择》,《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第68页。

[36]郭伟和、郭丽强:《西方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历程及对中国的启示》,《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第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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